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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6    来源:鹿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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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鹿泉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扎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人员分工及有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明确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做到了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切切实实抓在手上。同时,区政府办公室督导各乡镇(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及时更新了主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从而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信息公开领导体系,构建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统一运行。
(二)严格工作标准。严格执行《鹿泉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九项制度,确保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规范运行。我区根据省、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鹿泉区2016年工作要点,并于7月初印发执行,分类别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公开重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清单”、民生重点工作等本年度需公开的重点信息按时公开到位。10月份以来,针对《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政府办由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组成政务公开综合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随机式抽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2016年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规范平台建设。坚持把“鹿泉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整改和提高,并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部署要求,扩大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同时,加强对14个乡镇(区)和36个政府部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版建设的指导检查,按照机构合并划转要求,及时调整有关部门网上公开专栏,督促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由“突击公开”逐渐转变为“日常公开”,由“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促使基层公开工作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共计在鹿泉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812篇,内容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并且已全部聚合到省、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除此之外,我区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在线咨询2292件,均已按时答复,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鹿泉电视台等公开、发布信息1300多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方面还存在差距。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有关规定,一方面,提高各乡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提高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程度,通过各界人士的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在突出抓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主渠道的基础上,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目标,积极采取公开栏、显示屏、档案馆、阅报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抓好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及时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四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鹿泉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九项制度抓好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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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6    来源:鹿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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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鹿泉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扎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人员分工及有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明确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做到了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切切实实抓在手上。同时,区政府办公室督导各乡镇(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及时更新了主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从而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信息公开领导体系,构建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统一运行。
(二)严格工作标准。严格执行《鹿泉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九项制度,确保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规范运行。我区根据省、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鹿泉区2016年工作要点,并于7月初印发执行,分类别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公开重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清单”、民生重点工作等本年度需公开的重点信息按时公开到位。10月份以来,针对《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政府办由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组成政务公开综合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随机式抽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2016年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规范平台建设。坚持把“鹿泉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整改和提高,并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部署要求,扩大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同时,加强对14个乡镇(区)和36个政府部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版建设的指导检查,按照机构合并划转要求,及时调整有关部门网上公开专栏,督促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由“突击公开”逐渐转变为“日常公开”,由“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促使基层公开工作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共计在鹿泉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812篇,内容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并且已全部聚合到省、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除此之外,我区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在线咨询2292件,均已按时答复,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鹿泉电视台等公开、发布信息1300多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方面还存在差距。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有关规定,一方面,提高各乡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提高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程度,通过各界人士的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在突出抓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主渠道的基础上,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目标,积极采取公开栏、显示屏、档案馆、阅报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抓好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及时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四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鹿泉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九项制度抓好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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