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20-10-29 15:31:44 |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您好!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作为主贷人向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你提出贷款申请后,我中心信贷部门会根据你的公积金账户实际缴存情况确定你的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应从开设公积金账户后的正常缴存年月算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日期之前的补缴年月不计入缴存年限。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含)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你在工作变动期间未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你可以新旧两个单位累计缴存时间,如你在工作变动期间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应从重新开设公积金账户后的正常缴存年月算起。单位短期漏缴公积金但及时补缴的,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含)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你提出贷款申请后,我中心信贷部门会根据你的公积金账户实际缴存情况确定你的贷款资格和缴存时间系数。 | |